我想咨询有识之士,我有一个好朋友,她和她先生2007年登记办理了结婚手续,还没有办结婚典礼时,因为感情不合最终分手了。之后对方就去了外地,离婚手续一直没有办理。现在对方又想回来重新在一起相处,可我朋友想离婚,对方就有意躲避,多次找他回来办理离婚手续,他都不回应。之段时间他们是不是算分居呢?这样算来分居已有三年了,请问,这种情况下我朋友可以申请离婚吗?在对方不出席的情况下会判定离婚吗?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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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居两年,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,但并不是离婚的条件。结婚都要双方出席的,离婚
也需要的当事人参与。